甲公司2018年11月1日购入三年期国债,支付购买价款500万元,国债年利率为5%。2019年7月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出售,取得价款530万元。则此项交易应计入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 )万元。

2023-06-21

A.0
B.30
C.16.58
D.13.42

参考答案:D

持有期间国债利息收入=500×5%×242/365=16.58(万元),转让所得=530-500=30(万元),应计入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30-16.58=1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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