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从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份该期间的应税销售额累计为600万元(其中包含偶然发生的转让的不动产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为180万元),该企业3月份拟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商贸企业符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吗?请说明理由。
<2>、如果3月份转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则该商贸企业3月份及以后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3>、假如2019年第2季度销售额为20万元,分别全部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分别计算该企业第2季度各应缴纳的增值税。

2023-06-21



参考答案:

【1】 该商贸企业偶然发生的转让的不动产销售额180万元,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中。
则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份(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累计600-180=420(万元),未超过500万元,所以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 该商贸企业2019年3月份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19年4月份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如果全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追回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则免征增值税;也可以不享受免税政策,则企业第2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20×3%=0.6(万元)。
如果全部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该企业第2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则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