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18年4月1日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从其关联方乙企业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假设该企业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为12000万元,则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万元。

2023-06-21

A.0
B.120
C.168
D.200

参考答案:B

根据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该企业的关联债资比例=(3000×9)÷12000=2.25,超过了标准比例。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3000×6%×9÷12=135(万元)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135×(1-2÷2.25)=15(万元)
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135-15=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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