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5日,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该企业将其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假设会计上分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
4月20日,该企业取得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确认,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简述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并根据上述资料作出该企业2019年4月份的会计分录。
<2>、2020年3月,该企业决定将此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专用。请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2023-06-21



参考答案:

<1>、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纳税人购入不动产用于应税项目,可凭票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00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10000000-10000000÷10÷12×11)÷10000000×100%=90.83%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900000×90.83%=81747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8174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17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