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购入存货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存货盘点过程中,发现原材料盘亏1200千克,每千克购入成本为10元(不含增值税),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3%,已经申报抵扣。
请回答,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3-06-21
参考答案: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确认为资产损失。
应转出进项税额=1200×10×13%=156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3560
贷:原材料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60
经企业内部审核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135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3560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仲裁裁决的法定撤销情形的有(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基本原则的有(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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