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现行政策,有些经营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请写出其中4类业务及应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2023-06-21



参考答案:

(1)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2)提供建筑劳务,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3)出租不动产,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4)销售不动产,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