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
资料:2019年1月1日物业公司与乙餐饮集团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将其自有商铺出租给乙餐饮集团,月租金4万元(含税),租期3年,其中合同约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免收租金。
问题(1):资料中商铺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简述政策规定。
问题(2):物业公司免租期内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2023-06-21



参考答案:

(1)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