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位于某市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税务机关对其上一年度纳税情况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1)所属某仓库多提折旧100000元:

(2)7月为本企业基建工程购人材料2340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3)将自产的一批货物直接捐赠给职工子弟学校,价值120000元,成本为850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2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问题:

1.分别指出上述处理对企业相关税费的影响。

2.作出相应的调账分录。

2023-06-21



参考答案:

1.多计提折旧费100000元,会导致企业所得税少缴。

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导致增值税少缴。

自产货物直接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会导致增值税少缴。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已应视同销售,确认所得。会导致企业所得税少缴。

2.借:累计折旧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34000

贷:在建工程 -34000

捐赠自产货物应视同销售,应交增值税=120000×17%=20400元

借:库存商品 3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正常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05400

贷:库存商品 8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补提应交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00+20400)×(7%+3%)=544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4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808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用附加 163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少缴增值税) 544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4400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000-105400)-5440=109160

应调增应交所得税=109160×25%=272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729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729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额=100000+14600-5440-27290=818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187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