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向农场收购烟叶用于生产卷烟,支付价款总额5.5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同时支付运费0.6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已经生产领用。当月销售自产的卷烟取得不含税收入共计12万元。则该卷烟厂2019年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2023-06-21

A.1.14
B.1.18
C.0.85
D.0.75


参考答案:C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金额×税率(20%)
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5.5×(1+20%)×10%=0.66(万元)
该卷烟厂6月应纳增值税=12×13%-0.66-0.6×9%=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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