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材本题已过时或删除改考点,仅供参考)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仓库出库情况如下:基建时领用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成本6.56万元(含运费0.6万元),食堂领用外购的农产品(未纳入农产品核定试点范围),成本5万元,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用于生产,成本50万元,厂部领用原外购货物用于工厂子弟小学,成本2万元,上述领用的外购材料均已抵扣进项税额,关于上述情况的税务处理,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2023-06-21

A.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应转出进项税额为8.5万元
B.食堂领用农产品应转出进项税额0.75万元
C.厂部领用原自产货物用于工厂子弟小学应转出进项税0.37万元
D.厂部领用原自产货物用于工厂子弟小学应转出进项税0.34万元
E.在建工程领用外购材料应转出进项税1.17万元

参考答案:BD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转出。营改增前,外购货物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需要进项税额转出。营改增后,外购货物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无需作进项税额的转出。选项AE: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选项B:进项税额转出=5÷(1-13%)×13%=0.75(万元);选项CD:进项税额转出为2×17%=0.34(万元)。提示: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1%的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将11%税率改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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