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驻我国某外交官2016年1月购买我国生产的轿车自用,支付价款32万元、支付保险费0.7万元,支付购买工具和备件价款1.8万元、车辆装饰费1.3万元;2019年1月外交官将该轿车转让给我国某公民,成交价15万元,该型号轿车最新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为28万元。对上述业务正确的税务处理是( )。

2023-06-21

A.2016年购买轿车时应纳车辆购置税2.8万元,2019年转让轿车时不缴纳车辆购置税
B.2016年购买轿车时免于缴纳车辆购置税,2019年转让轿车时缴纳车辆购置税2.8万元
C.2016年购买轿车时应缴纳车辆购置税3万元,2019年转让轿车时应纳车辆购置税1.5万元
D.2016年购买轿车时免于缴纳车辆购置税,2019年转让轿车时应纳车辆购置税2.1万元

参考答案:D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但转让给我国公民,则免税条件消失,要依法按规定申报缴纳车购税。
  原申报计税依据=(32+1.8+1.3)/1.17=30(万元)
  计税依据=30×(1-3/10)=21(万元)
  应缴纳车辆购置税=21×10%=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