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赠送给客户,该批实木地板的生产成本为20000元,成本利润率和消费税税率均为5%,本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原木用于生产实木地板,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买价2000元。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2023-06-21

A.2673.68
B.2873.68
C.3527.80
D.3535.67

参考答案:A

自产货物赠送给客户,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项税额=20000×(1+5%)÷(1-5%)×13%=2873.68(元);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873.68-2000×10%=2673.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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