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351万元,将闲置的生产设备出租,取得不含税收入40万元。当月该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接受信息系统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1.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2023-06-21

A.31.38
B.38.56
C.32.58
D.45.58

参考答案:A

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51/(1+13%)×13%+40×13%=45.58(万元);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1.2=14.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45.58-14.2=3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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