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小高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幢楼用于办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0万元,税额150万元,进项税额已经按照规定予以抵扣,2019年8月,该办公楼用于职工宿舍,当期净值为1300万元,该办公楼应当予以转出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2023-06-21

A.130
B.150
C.127.5
D.140


参考答案:A

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ⅹ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1300/1500×100%=86.67%
该办公楼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50×86.67%=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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