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地区),按月纳税,2020年4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66950元。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2023-06-21

A.4862.62元
B.1652.97元
C.3241.75元
D.1620.87元


参考答案:B

2020年3月1日起,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166 950÷(1+1%)×1%=1652.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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