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将2017年购进的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出口,已知该机器设备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入账价值为23.4万元,已经计提折旧8万元,该机器设备出口退税率为13%。则该企业出口该设备可以取得出口退税款( )万元。

2023-06-21

A.0.09
B.1.71
C.2.6
D.13.16

参考答案:B

纳税人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所以该设备退(免)税计税依据=20×(23.4-8)/23.4=13.16(万元)。应退税额=13.16×13%=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