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一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4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01000万元;销售费用4500万元;管理费用2150万元;财务费用368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非关联企业的利息500万元,已取得发票;支付给银行贷款利息3000万元,已取得银行开具的相关证明,且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项目所在省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不考虑其他情况,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次清算中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 )万元。

2023-06-21

A.10050
B.10375
C.10550
D.10730


参考答案:A

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3000+(40000+101000)×5%=10050(万元)。
  向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5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不得直接作为利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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