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某企业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经批准免税进口一批货物,12月8日该货物报关入境;后来该企业因经营范围改变,于2020年2月12日经海关批准转让该货物,2月20日海关接受了企业再次填写的报关单,当日办理相关补税手续。该批货物补征关税时适用的关税税率为( )。

2023-06-21

A.2019年12月1日的税率
B.2019年12月8日的税率
C.2020年2月12日的税率
D.2020年2月20日的税率


参考答案:D

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经海关批准转让或移作他用需予补税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因此,该批货物补征关税时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20年2月20日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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