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甲公司、王某、李某各自出资50万元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18年3月1日,郝某成功取得甲公司60%股权,成为甲公司最大股东。A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为研发新产品向吴某借款100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2018年5月1日,A公司合作伙伴丁某向A公司借款10万元,一直未偿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如A公司出现破产事由,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对A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有( )。

2023-06-21

A.A公司
B.甲公司
C.郝某
D.吴某
E.丁某

参考答案:ABD

根据规定,债务人(选项A)、债权人(选项D)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选项B),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启动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