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甲市A区)、李某(甲市B区)、冯某(甲市C区)、马某(甲市D区)四人投资设立兴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平公司,位于甲市E区),该公司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四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20%、10%,徐某任董事长。
由于行情不错,公司连续6年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却始终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徐某在一次股东会上提出利润分配要求,被股东会拒绝。此次股东会还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徐某和冯某表示反对。会上,李某要求公司为其外债提供担保,徐某表示反对,但另外两位股东都表示同意。
会后,徐某以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4>、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徐某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的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2023-06-21
B.判决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裁定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核公司的解散。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设立权利质押的有(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有关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下列表述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是( )。
2023-05-16 从业资格外贸会计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