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2023-06-21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参考答案:BC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继承取得属于继受取得。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甲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无需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E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