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乙市开元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韩告开元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太原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元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要求撤销加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开源公司认为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并请求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23-06-21

A.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
B.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D..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E.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参考答案:DE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如行政处罚告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