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某想要购买侯某《人民的名义》原版小说,侯某一向很迷信,约定:如果明年祁某当选A省公安厅厅长,即将该小说卖给祁某。后祁某通过贿赂的方式当选了A省公安厅厅长,要求侯某将该小说卖给自己。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3-06-21

A.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
B.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
C.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D.侯某应当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E.侯某可以不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参考答案:BE

(1)选项AB:一定会届至的是“期限”,不一定会成就的是“条件”。在本题中,祁某能否当选A省公安厅厅长,是不确定的,因此,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2)选项C:控制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称为“延缓条件”,控制法律行为失效的条件称为“解除条件”。(3)选项DE: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本题中,祁某通过贿赂的方式当选了A省公安厅厅长,属于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侯某可以不将该小说卖给祁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