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胡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共有8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他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一是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拟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二是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拟由公司职工王某替换张某担任监事;三是鉴于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组建新的公司。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前述事项。董事会就此作出最终决定。本案董事会的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2023-06-21

A.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B.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
C.董事会决定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D.董事会决定公司合并


参考答案:A

(1)选项BD: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选项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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