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船企业2009年6月1日进口减免税造船设备。经海关批准,该企业2010年6月1日将设备借给不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另一企业,明确2013年5月31日返还。该造船企业应当按照_的时间缴纳相应税款。
A. 8年 B. 5年 C. 4年 D. 3年

2023-06-21



参考答案:D

经海关批准,减免税申请人可以按照海关批准的使用地区、用途、企业将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移作他用包括以下情形:①将减免税货物交给减免税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使用;②未按照原定用途、地区使用减免税货物;③未按照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使用减免税货物的其他情形。按照以上规定将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按照移作他用的时间补缴相应税款。
本题中的造船企业于2010年6月1日将设备借给不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另一企业,于2013年5月31日返还,时间为3年,按照规定该段时间应补缴相应税款,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