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应当载明( )等事项。

2023-05-04

A.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B.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
C.投标人须知
D.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参考答案:ABDE

2020教材P256 / 2019教材P253
第五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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