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2023-05-04

A.6月1日
B.6月15日
C.6月18日
D.6月20日


参考答案:A

2020教材P271 / 2019教材P268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