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属于创业投资企业,2017年7月1日向乙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25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9年12月31日。2015年税务机构核定的未弥补亏损额为189万元,甲企业2019年度生产经营所得为450万元,则甲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2023-06-29

A.275
B.68.75
C.86
D.112.5

参考答案:C

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250×70%=17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50-189-17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