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
(1)B公司境内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200万元(但未考虑甲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调整金额),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
(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
(3)应收乙国某企业预提所得税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总额中扣除。
要求:
(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2023-06-29



参考答案:

(1)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后所得=100-80=20(万元)
②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20+6=26(万元)
③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6+(80-70)-20× [100÷(400+100)]=26+10-4=32(万元)
(2)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乙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22.5÷(1-10%)=25(万元)
②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5-15=10(万元)
(3)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200+(80-70)-32-10=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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