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9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8500元,缴纳社保、公积金1500元/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2)2月为某高校提供就业咨询宣讲活动,获得报酬50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捐赠给红十字事业。
(3)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600元。
(4)8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4500元。
(5)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45000元。
(6)12月,李某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书画拍卖,取得收入30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李某收藏该书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李某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2023-06-29

A.1600
B.2880
C.1280
D.0

参考答案:D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500×12+4500+50000×(1-20%)+18000×(1-20%)-5000×12-1500×12-1000×12-10000]×10%-2520=3570(元)
境外综合所得个税抵免限额=3570×18000×(1-20%)÷[8500×12+4500+50000×(1-20%)+18000×(1-20%)]=319.5(元)
在境外已纳税额=1600(元),所以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319.5元,应补缴税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