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事务所雇员律师甲每月工资5000元,同时与单位签订分成协议,每笔案件按收入的30%取得分成收入,2019年1月该律师成功办理了一个案件取得收入50000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支付了相关的交通费、资料费共计5000元。2019年1月律师甲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2023-06-29

A.300
B.350
C.970
D.230

参考答案:A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付费用(不超过分成收入的35%,本题为50000×30%×35%=5250,可以扣5000)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50000×30%-5000-5000)×3%=300(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