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9年1月2日进行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9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9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转让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2023-06-29

A.130000
B.129700
C.65000
D.0


参考答案:D

个人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于行权后进行转让,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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