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某食品生产企业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仓库原值1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10吨货车8辆,6.8吨挂车5辆。该企业2020年发生如下业务:
(1)5月1日购置3.6吨客货两用车2辆,合同载明金额10万元,当月办理机动车辆权属证书。
(2)6月30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厂房出租,合同载明每年租金24万元,租赁期3年。
(3)7月与甲企业签订以货易货合同,合同约定:该食品生产企业以价值40万元的自产食品交换甲企业自产的服装,食品生产企业支付差价10万元。
(4)8月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月饼,合同注明: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价值5万元的原材料,并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万元。
(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货车车船税年税额20元/吨,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食品生产企业2020年应缴纳房产税( )元。

2023-06-29

A.259200
B.273600
C.288000
D.268800

参考答案:A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3000-300)×(1-20%)×1.2%÷12×6+(3000-300-300)×(1-20%)×1.2%÷12×6+24÷2×12%]×10000=25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