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1月份取得预付稿酬2万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取得稿酬2万元,10月份将该小说手稿公开拍卖获得收入10万元。同年该小说在一家晚报连载100次,每次稿酬420元。该作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2023-06-29

A:20384
B:20480
C:25184
D:26680

参考答案:C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因此该作家出版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4480(元);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因此该书稿连载取得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420×(1-20%)×20%×(1-30%)=4704(元);小说手稿拍卖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拍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因此,该作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80+4704+16000=25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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