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7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25 000元。已知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 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 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则A商品应确认的收入额为( )元。

2023-06-29

A.5000
B.6000
C.20000
D.24000

参考答案:A

分摊至A商品的合同价款=6000/(6000+24000)×25000=5000(元)。引申:分摊至B商品的合同价款=24000/(6000+24000)×25000=20000(元),或=25000-5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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