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2017年1月1日发行了80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80000元无发行费用。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润为5%,利息于每年12月3日支付。债权发行一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债权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照债权面值和应付利息只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股股数。该公司发行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年利率为9%。长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万 元。(P/A,9%,3)=2.5313,(P/F,9% ,3)=0.7722

2023-06-29

A.8098.80
B.71901.20
C.80000.00
D.0


参考答案:A

债权成分的公允价值=800 x 100 x 5%x(P/A,9% ,3)+800 x 100 x (P/A,9%,3)=71901 20(万元),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80000-71901.20=8098.80(万元),因此发行时影响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80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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