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Q.2.5.2 转移和终止。
QQQQ.2.5.2.1 转移。在现场抢救时,应力争抢救时间,切勿为了方便或让伤员舒服去移动伤员,从而延误现场抢救的时间。现场心肺复苏应坚持不断地进行,抢救者不应频繁更换,即使送往医院途中也应继续进行。鼻导管给氧绝不能代替心肺复苏术。如需将伤员由现场移往室内,中断操作时间不得超过7s;通道狭窄、上下楼层、送上救护车等的操作中断不得超过30s。将心跳、呼吸恢复的伤员用救护车送医院时,应在伤员背部放一块长、宽适当的硬板,以备随时进行心肺复苏。将伤员送到医院而专业人员尚未接手前,仍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QQQQ.2.5.2.2 终止。何时终止心肺复苏是一个涉及医疗、社会、道德等方面的问题。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心肺复苏,决定于医生,或医生组成的抢救组的首席医生。否则不得放弃抢救。高压或超高压电击的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更不应随意放弃抢救。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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