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在甲省乙市建设丙住宅小区。丙住宅小区占地40km2,其中5km2的土地在城市市区内,其余土地为基本农田。2015年6月A取得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委托B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B)代理出售。同年7月C签订了购买该小区丁套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00m2。房屋交付后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年8月A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了原规划设计,丁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变更为105m2,并书面通知了C。该小区综合验收合格后,经房产测绘单位实测丁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83m2,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为3m2,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21m2。

4.C收到A规划设计变更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作出书面同意的视为接受。

2023-07-04

A、 5
B、 10
C、 15
D、 20

参考答案:C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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