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管理不善,造成该建筑项目损失。关于共同承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

2023-05-05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施工企业与丙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B.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对甲公司各承担一半责任
C.甲公司应该向过错较大的一方请求赔偿
D.对于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都不能进行追偿

参考答案:A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而被请求方不得拒绝,在其支付赔偿后可依据联合承包协议及有关各方过错大小,有权对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向其他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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