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把A、B两栋楼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乙公司私下把B楼的施工任务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把B楼的外装修工程分包给丁施工队完成。工程完工后甲公司付清了乙公司工程款,但是丁施工队没有拿到工程款,准备起诉。下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丁施工队是B楼外装修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B. 甲公司没把工程款给实际施工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C. 丁施工队可以起诉丙公司、乙公司及甲公司 D. 丁施工队只可以起诉丙公司

2023-05-05



参考答案:D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是发包人,乙公司是总承包人也是转包人,丙公司是违法分包人,丁施工队是实际施工人。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丁施工队可以以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为被告;对于丁公司尚未拿到的工程款,甲公司应承担责任。

因此,D项丙可以起诉发包人、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故D项说法错误;ABC项符合上述规定。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