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车祸死亡,妻子、父母、儿子儿媳、兄弟姐妹等人悲痛欲绝。经协商,甲生前留下的房产归其妻子所有,但未办理继承公证。迫于生计,现甲妻拟将房屋出售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7-05

A.甲的妻子、父母、儿子儿媳、兄弟姐妹为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
B.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仅需甲妻自己签署即可
C.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需甲的妻子、父母、儿子共同签署
D.甲妻出售房屋的行为与甲的儿媳无关

参考答案:C

A项,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单独所有权;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遗产为各继承人的共有财产。例如,在房地产经纪业务中,如业主死亡,尚未办理继承公证的房屋出售,为谨慎起见,将所有继承人视为共同共有人。本案中,甲的儿媳不是继承人,故不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BCD三项,在房地产经纪业务中,如业主死亡,尚未办理继承公证的房屋出售,为谨慎起见,将所有继承人视为共同共有人。在此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要求所有继承人共同签订(或委托他人代为签订)。且要求已婚的继承人的配偶出具其亲笔签名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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