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供甲公司车辆通行,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又将B地块过户给丁公司,但并未向丁公司告知该地役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05

A.2014年2月,甲公司对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4年4月,丙公司对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4年4月,甲公司对B地块保留享有地役权
D.2014年6月,丁公司可以拒绝丙公司对B地块行使地役权
E.2014年6月,丁公司不可以拒绝丙公司对B地块行使地役权


参考答案:ABE

2020 / 2019版教材P19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从性质上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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