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36万元。经某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公司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有借款合同,与向银行借款期限相同),支付借款利息2.5万元。不考虑其他调整项目因素,该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2023-07-07

A.21.86
B.26.36
C.30.36
D.33.36

参考答案:B

银行借款年利率=5×2÷200×100%=5%;向本公司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允许扣除的借款利息费用限额=60×5%×6÷12=1.5(万元),而实际支付借款利息2.5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5.36+(2.5-1.5)=2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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