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乙公司年初“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余额为800000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确定的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是:按15%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00000元。2011年末,乙公司“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

2023-07-07

A、400000元
B、520000元
C、700000元
D、1200000元

参考答案:B

(2000000-800000)×(1-15%)-500000=5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