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的期限是( )

2023-07-07

A.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

B.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

C.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

D.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90日内

参考答案:C

考察审计程序。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可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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