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分别为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工程实际竣工。由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其最迟必须在()前行使

2023-05-05

A.2013年9月1
B.2015年4月1日
C.2015年4月20日
D.2015年10月20日


参考答案:C

2020版教材P136 / 2019版教材P135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 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