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约定双方达成结算一致意见后,发包方支付剩余结算款项。本工程项目于2007年8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同月22日交付发包人投入使用,承包人于同年9月5日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于2008年4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剩余结算款的应付时间为()。

2023-05-05

A.2007年8月15日
B.2007年8月22日
C.2007年9月5日
D.2008年4月28日


参考答案:B

2020版教材P135 / 2019版教材P134
本题考察的是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 1 )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2 )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