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向乙公司发函采购红砖,函件中标明了红砖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乙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0天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乙公司的回函属于

2023-05-05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新要约
D.部分承诺


参考答案:C

2020版教材P127 / 2019版教材P126
《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也称为 发盘、发价、报价。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 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 法律约束力。因此对比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含义,可发现乙公司的回函属于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