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单位本应于6月1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但由于竣工资料不全,施工单位直到8月20日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年9月8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9月10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应于()起计算。

2023-05-05

A.6月1日
B.8月20日
C.9月8日
D.9月10日


参考答案:D

2020版教材P329 / 2019版教材P328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工程自动进人缺陷责任期。本题中9月10日建设工程才竣工验收合格,即缺陷责任期应于9月10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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