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事项中,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的事项是()。

2023-05-05

A.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B.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C.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D.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参考答案:C

2020版教材P374 / 2019版教材P373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A、B、D选项均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的法定事项。而对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则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书面催告当事人时所必需载明的事项之一。